工人文化宫是精神文明的重要阵地,是工会组织自身联系广大职工群众的载体,也是工会贯彻工作方针,维护职工群众精神文化利益的重要途径。但是我市审计机关在对市工会的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市文化宫已背离其宗旨,成为单位创收场所。
据有关资料显示,我市文化宫于地处市黄金地段,原始投资221.5万元,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建筑面积达7500平方米,以市政府投入为主体,另有上级工会拔入和部分企业捐助。审计调查发现,用于职工群众活动的场所少,除少部分房屋保证必要的办公外,其地下室、一楼和二楼房屋基本用于对外出租和承包,出租承包面积达3000平方,对外出租承包年收入达160万元。而真正实际用于群众文化生活娱乐活动场所只有600平方左右,不到总面积的10%。以戏迷协会为例,该协会实际占用文化宫只有20余平方米场所。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是文化宫人员超额,根据文化宫工作实际,只需要工作人员15人,而现有人员达43人,超人员达65%,存在严重的人浮于事的现象。人员的超额,增大了支出压力,据统计,仅超增人员年支出达60多万元,这就导致大量场所被出租承包,以弥补经费的不足。
为此, 我们呼吁,主管部门应尽快收回文化宫对外出租承包的场所,要让工人文化宫真正还“宫”于民,为广大基层企事业单位和职工群众及其家属提供丰富多彩的文化、教育、娱乐、休闲等服务,满足广大职工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使广大职工群众在文化宫这个“学校和乐园”里获取知识,陶冶情操。(作者系十堰市经济责任审计局王善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