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中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学习、贯彻、维护党章,紧紧围绕工作中心,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进一步加大防治力度。结合审计工作的特点和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进一步加强审计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严格审计纪律,从严治理审计队伍。根据中央、省、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和我局《关于贯彻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规定的实施办法》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范围
局领导班子党政一把手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审计组长对审计组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责任内容
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和审计组长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抓好全局、分管科室、本科室和审计组的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坚持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谈话诫免等制度。通过民主生活会和党组织生活会,使班子成员之间、党员之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形成党风民主监督的风气。通过述廉、议廉、评廉、查廉活动,领导干部个人和科长在科室工作总结中向群众报告自己执行贯彻廉政法律法规和加强廉政建设的情况,接受群众的评议,针对薄弱环节,要提出加强廉政建设的意见建议。通过诫免谈话,回复组织函询加强组织对领导干部的监督。
二是加强党员的党性修养,树立“八荣八耻”荣辱观,坚持将理想信念教育、党风党纪教育、廉政警示教育、《三个条例》(党内监督条例、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纪律处分条例)和《实施纲要》的学习,作为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积极参加局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和党风廉政建设活动,增强廉政勤政意识。
三是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廉政纪律的规定》、《党风廉政责任制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审计廉政档案制度》、《审计信访举报制度》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四是按照责任范围和要求,落实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审计组长、廉政监督员四级责任制,错案责任追究制,审计质量百分考核制,实行审计项目网上公示、干部作风建设评议、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做法,从工作、生活等各个方面规范审计干部的行为。
五是坚持实行审计“三示”即:审前纪律明示,进点时将《审计组廉政情况监督卡》发放给被审单位;审计现场明示,分管领导和局纪检监察组要对审计组在审计实施阶段的廉政情况进行抽查;审后回访警示,局纪检监察将对被审单位进行回访,通报廉政情况。
六是经常检查本科室人员执行廉政规定情况,发现违纪苗头和问题倾向要及时制止。
三、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
党风廉政建设与审计“八型”工作目标,一同布置,一同检查,一同考核。对考核中发现违反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和违纪问题的,年度内科室不得被评为文明科室、先进科室;个人不得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公务员。同时按照党风风廉政责任制的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二00六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