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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伸手 伸手必被擒——审计查处衢州市人防办窝案纪实
2008-8-14 17:30:53   点击次数: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审计署网站    点击数:484    更新时间:2007-7-3
 

  浙江省衢州市审计局2006年在对该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原主任尤匡宝经济责任审计中,挖出利用人防工程建设及维护装修等工程大肆收受贿赂和私分国有资产的“硕鼠”窝案,他们将黑手直接伸向了国防建设资金。目前,五名涉案人员均已批捕,其中处级1人、科级2人,科员1人,个体商人1 人。这一窝案的“头号人物”是时任衢州市人防办主任的尤匡宝。根据审前调查掌握的有关情况,审计人员对人防办平战结合收入实施了跟踪审计,发现该单位存在账外资金小金库,且会计资料已被该单位财务负责人全部销毁,同时在人防工事维护装修中有虚增造价等情况。审计组将相关资料移送纪检部门,经检察部门进一步查处,终于锁定尤匡宝等人违法犯罪事实,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近日,经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该案,判处原主任尤匡宝有期徒刑13年,真可渭“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莫伸手、伸手必被擒”。

  2006年7月,因衢州市人防办原主任尤匡宝交通肇事事发,相关部门要求衢州市审计局提前介入经济责任审计,同时要求审计机关一是要查清交通肇事资金赔付情况,二是审查尤匡宝个人有无其他经济违法问题。对此,衢州市审计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组成由市审计局纪检组长为审计组长的审计组进驻市人防办开展审计,同时明确指示审计组要认真负责及时完成审计任务。 

  本着对市委、市政府的高度负责和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审计组制定了详实可行的审计实施方案。进点后在较短时间内,通过走访相关部门及内部调查核实,查阅相关财务资料,很快就查清了交通肇事资金赔付的来龙去脉,向有关部门作了专题报告。在座谈了解中,有群众反映尤匡宝本人“肯定有经济问题”,平时花钱比较奢侈,为人也比较傲慢,群众反响比较强烈;同时群众反映人防办财务上“肯定有问题”,但均未能提供出具体线索。在审计人员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正义感的驱动下,本着绝不冤枉一个好人,同样也不放过一个坏人的原则,审计组做了精心安排,将审计组人员分成查账和调查两个小组,各小组分工明确,协同作战,内应外合,内查外调。调查组负责走访相关部门,采用召开内部人员座谈会、个别谈话了解情况等多种形式,了解有关线索;查账组对全部会计资料进行详查,从收费票据、经济合同、全部经济业务活动等均进行详细查阅,对近三年内收支情况进行分析比较,查找可疑线索,审计人员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终于从一笔往来账款中找到了突破口,经查电力局退回多收电费余额4万余元,据账面反映是电力局退回多收人防办电费业务,2006年1月23日,会计账务处理将该笔电费退回资金加以核销,4万余元全部退给“9210”人防工事承租户。审计人员对该账务处理产生怀疑,为什么电费是退给租用户、而不是人防办本身?就此审计人员找知情人了解,据相关人员解释这笔钱是因为“9210”地下工事当时电表出现故障,经电力部门认定,磋商确认是电力部门电表超速运行多收电费,据说原本此笔电费直接退还给承租户就可以了,但当时电费是人防办代收代交的,财务人员与电力部门多次交涉能否将多收电费直接退还给承租户,但电力部门说多收电费是向单位托收的,只能退给人防办,因此出现人防办将电费退还本人情况,从表面看似乎合情合理,人防办有关人员也出面再三解释肯定没问题,内部也有专人去查实过,也确认不会错。但审计人员未被表面现象所迷惑,锁定对该内容进行深查,审计人员对近三年市人防办发生电费进行了全面清理、核对和分析,疑点终于凸现。从审计汇总资料中审计人员看不出承租人有多交4 万多元电费现象,情况有些蹊跷,但单从账面资料看,还很难说明是否有问题,因为人防工事内市人防办自身也有一部分正常维护用电,人防办又没有提供有关用电明细资料,假如人为去区分有一定难度。审计人员采用迂回方式,以核对电费为由上门找个体承租户了解相关情况,询问了解人防办是否会误退电费情况,该承租户拿出人防办向其收取电费的票据,再三说明电费是其本人多交,应该退给他。审计人员以需进一步核对为由,向该承租户借用了几张票据,表明再核对确认一下,承租人也表示同意。审计人员立即返回将票据与人防办账面资料核对,发现这些票据均为人防办自行印制的收款收据,未作入账凭证,经进一步查实,人防办开具收款收据向承租户收取电费,将其中大部分钱存入“小金库”账进行核算和管理,再用财政部门的往来款票据开一小部分钱纳入单位经费账核算,以此掩耳盗铃,套取资金作为“小金库”资金来源,事实清楚后,审计组经商讨,连夜就该事项与财务负责人进行正面接触,在事实面前,财务负责人承认了私设“小金库”的事实,同时,审计组还掌握了“小金库”还有另一部分来源是通过人防工事租金取得,具体采用真假两份合同,一部分资金纳入经费账,另一部分存进“小金库”套取资金,以达到侵占国有资产之目的。当时,审计组要求人防办提供各类租赁合同时,人防办财务人员想“忽悠”一下审计人员,提供给审计组是一份假合同,合同金额与入账金额相符,经审计人员鉴别比较发现整个合同均为打印件,唯有租金部分是手写件,引起了审计人员的疑问,经进一步调查取证,财务人员说出了真相,人防办是将假合同拿来应对检查之用,采取真假两份合同租金差额放入“小金库”,所用的是“障眼法”,想蒙混过关,但终没逃过审计慧眼。至此,审计组终将人防办私设“小金库”事实予以查明,但人防办相关财务负责人为了销声匿迹,逃避法律责任,在审计进点之前,已销毁“小金库”全部资料,给审计进一步查处设置了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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