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委十分重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做到“审”“用”结合,“审”“处”结合。最近,市委召开常委会专题听取了2003年度全市经济责任审计情况汇报,重点研究讨论了去年对21名县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问题。根据《十堰市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实施办法》和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的建议,市委常委会经过讨论,决定对去年经济责任审计有严重违纪违规问题的进行责任追究,其中移交市纪委进一步查处2人,诫勉谈话3人,另有2人因设立“小金库”、账外账由市纪委追究有关党政纪责任,其余视不同情况要求认真整改。
针对我市当前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市委常委会提出了五点具体要求:一是要进一步加强领导,促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向纵深发展,使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在更广泛领域得到运用。二是进一步完善审计情况通报制度、审计结果谈话制度和审计结果责任追究制度,把审计结果运用落到实处。决定近期召开全市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大会,开展警示教育,促进整改。三是科学安排审计项目计划,争取做到“先审后离”,尽量安排任中审计,提高审计质量,加强事前防范。四是对个别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投资项目高估冒算、损失浪费的问题,强调要实行项目决策、管理、监督三分离,避免出现类似问题。五是整合审计力量,加强队伍建设,在经费、人员、编制上给予必要的扶持。(市经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