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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持彩练当空舞
2004-12-7   点击次数:

——经济责任审计回眸

  它是一种审计,它是以审计的方式和手段,对领导干部进行的一种监督和检查。但它又不仅仅是审计,因为它的意义以及它所产生的作用和影响,已经远远超过了审计本身。它是一种制度,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对领导干部进行管理和监督的制度和办法。如今它正以自己独特的方式,在国家经济管理和干部监督以及促进提高领导干部执政能力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它正以自己独特的魅力,在影响和改变着相关的一切。我们不能不为这个制度及它所产生的作用和影响而欢欣。这个制度就是已经和正在被越来越多的人们认识和接受的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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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7年9月,新华社《国内动态清样》刊发了一篇题为《菏泽三年中135名“一把手”未过“离任审计关”》的文章。文中写道:“山东省菏泽地区自1995年推行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一把手’离任审计制度以来,已有135名‘一把手’未过审计关,82人因虚报成绩被取消受奖资格或荣誉称号,53人因工作平庸、虚报浮夸、吃喝浪费甚至贪污腐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而受到诫勉、降职、免职处分或被移交纪检、司法部门处理。”

  谁也没有想到,正是这样一条信息,引起了中央高层领导对审计制度在加强领导干部监督中作用的高度关注。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书记处书记的胡锦涛敏锐地意识到:“此事对加强监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很有好处。”他当即批示有关部门:“需研究有关范围及办法,先试行起来,然后总结、推广。”

  或许这批示中的一个“试”字,已经包含了太多的含义。

  如何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特别是如何通过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自身素质和管理水平来不断提高执政党管理国家的能力和水平,如何通过对干部的教育和监督来有效地增强其自身防止腐败的能力,可以说,这是中国共产党执政50多年来,一直十分关注并不断在致力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对于它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一代伟人毛泽东早在全国胜利前夕就告诫全党:“中国革命是伟大的,但革命以后的路程更长,工作更伟大,更艰苦。务必使同志们继续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使同志们继续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半个多世纪过去,不能不说这告诫仍然意味深长。

  对于如何做好经常性监督工作,早在上世纪60年代初期,邓小平同志就提出:一定“要把管理和监督干部的经常工作好好地建立起来,把监察工作好好地加强起来,把干部的鉴定制度恢复起来,这样做极有好处。对干部中存在的问题,经常抓就容易解决”。直到今天,不能不说这仍然有着极其现实而又深远的指导意义。

  “从严治党”,这是江泽民同志在新的历史时期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贯强调的重要思想。他再三强调:对领导干部一定要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他要求:“要加强主动监督,把监督关口前移,加强事前防范。”

  所有这些都清楚地表明,作为执政党和国家政权的最高领导者,他们始终是把对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作为执政党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巩固和发展执政党的领导地位来加以高度重视的。多年的实践证明,党对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是卓有成效的。但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在市场经济和改革开放的大潮中,对每一个执政党的党员,尤其是对掌握着一定权力的领导干部而言,实在是面临着太多的诱惑、挑战和考验。面对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一个个严峻而又十分现实的问题不能不令人深思:为什么有些干部会倒下去?为什么有那么多干部倒下去?为什么在同一个位置上前后几任都倒下去?为什么有些问题屡查屡犯,屡禁不止?一个深刻的课题摆在面前:作为执政党,在加强思想教育和常规管理的同时,如何通过建立起一套更加直接、更加有效的监督防范机制,形成一种行之有效的制度办法和体系,来实现对领导刹炕蛘咚凳嵌匀φ叩挠行Ч芾砗图喽剑咳绾卧谘侠鞒痛Φ耐保佑行У胤婪叮克档降祝褪侨绾瓮ü贫群凸芾砘频谋U希词迪侄匀Φ挠行Ъ喽胶椭圃迹佣乐谷Φ母芑虮淮碛靡灾晾挠谩?br>
  或许正是从这样的一些思考和探索出发,高层领导把目光投向了在这方面有着一定作用和功能的审计监督。“先试起来”,这是对审计制度及其方式,在领导干部监督中作用的一种肯定,同时也说明,在寻求有效地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过程中,一项制度,一种办法,只要它有利有效,就被积极采纳认真试行,从某种意义上讲,在党的建设和国家管理逐步向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进程迈进中,作为执政党的高层领导,同时表明的更是一种决心、一种态度、一种意志和一种信心。

  领导同志的批示很快就成为中央有关部门的行动。

  1998年2月,中纪委、中组部、监察部、人事部、审计署联合发出了《关于印发〈关于菏泽地区实行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的调查报告〉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借鉴菏泽地区经验,结合实际,积极、稳妥、有步骤地推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1999年5月,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出了《关于印发〈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和〈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的通知》。两个暂行规定作为经济责任审计的行政法规,为在全国全面开展县级以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提供了有力的依据和保障。

  同年10月,作为领导机构的中央五部委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以及作为日常办事机构的联席会议办公室正式成立,并召开了第一次联席会议。会议要求:“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大对该项工作的指导力度,以推动这项工作的开展。各省区市要尽快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落实相关部门的职责,加强对工作的领导。”就是在这个联席会议正式成立的第一次会议上,时任中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的何勇,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以及中组部、人事部有关领导一致表示,五部委一定要同心协力贯彻好两个暂行规定,全力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2000年10月,中央五部委在北京联合召开了第一次全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会议。会议总结交流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基本经验,统一认识统一思想,对切实贯彻落实两个暂行规定,进一步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出了指导意见。此前,中办和国办转发了中纪委等五部委《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发199920号文件切实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见》,为这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依据,也对各地规范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完善制度,建立机构,保证审计经费落实等,给予了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2001年1月,五部委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又提出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见》,要求全面推行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深入开展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同时提出,“要逐步开展县以上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6年过去了,经济责任审计在试行中得到快速推进。如果说,在此之前,这项审计还仅仅是审计部门的“单独行为”,那么,从1998年开始,从中央到地方,这项工作就已经成为了几个部门的联合行动。从审计计划的提出,到具体审计的实施,到审计结果的利用,到依据审计结果对领导干部进行任免或者奖惩以及教育等等,经济责任审计所体现的是一种国家层面对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它是作为整个监督体系中的一种制度、一种机制、一种方式在起作用,它形成的是一个整体的合力。正如有人所评价的,经济责任审计实际上是集中并发挥了组织人事部门的权、纪检监察部门的威、审计部门的特长而形成的力。由这样一种合力所形成的一种制度和一种机制,它的作用、它的权威、它的发展必然势不可挡。正是在这种合力的推进下,短短几年,经济责任审计取得了显著成效。如果说,几年前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还仅仅是星星之火,那么,现在可以说早已成为燎原之势。作为一种制度和方式,它在尝试中不断推进,在探索中不断完善,在深化中不断提高,在发展中不断前进。

                                          激流勇进
               
  经济责任审计,作为领导干部管理监督体系中的一项制度,不能不说它实际是一项系统工程。而在这个系统工程的运行中,首当其冲被推到前台的,就是担负具体审计任务的审计机关。审计机关理所当然地成为了实施经济责任审计的主力军,成为了实施这项制度的关键环节。

  如果就经济监督而言,应当说审计机关确实有着自己独一无二的优势和特色。

  审计监督是国家宪法明文规定的一项重要的经济监督制度,审计机关是国家惟一专司综合性经济监督和行政监督双重职能的法定机构,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是宪法赋予的职责。地位上的独立和超脱,决定了它在行使审计监督权中所必然具有的客观公正性。

  对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财政财务收支进行审计是审计机关的重要职责。作为重要审计对象的国家行政机关和掌握着一定权力的领导者,大部分都是管钱管物的部门和领导干部,而他们的行政行为,即所有经济权力的运作及有关的经济活动,一般都应该通过财政财务收支反映出来,而这恰恰是审计监督的重要内容。由此决定了审计监督对政府经济活动和企事业单位行政行为和经济行为的监督具有着其他任何一个监督职能部门都不具有的广泛性、专业性以及它在行使综合性经济监督权中的不可替代性。审计还不同于纪检、监察和公检法等部门,虽然也都有监督职能,但这些部门一般是有了问题才介入,而审计监督作为宪法规定的一项国家经济监督制度,对所有审计对象,不管有没有问题,都必须依法进行审计和监督。通过审计监督,对违法违纪的,可以予以揭露惩处;对管理不善的,可以促使整改;对没有问题的可以鉴证、警示和防范。从这个角度讲,审计监督确实又具有着其他监督所不具有的建设性和防范性作用。

  或许正因为审计监督有着这样的一些优势和特点,所以早在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伴随着城市改革和企业承包制的发展,不少地方就按照地方党委、政府的要求,开展了对全民企业厂长、经理的离任审计,后来逐步发展到对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也正因为审计监督有这样的优势,所以在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中,作为一种有效的监督制度,它独特的作用得到了认可和重视。可以说,1997年,中央高层领导对经济责任审计的肯定,是把这项审计推向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和更高的层次。

  但是在这个优势和这个向更高层次的推进中,作为具体承担经济责任审计的各级审计机关,同时伴随而来的,就是它在实施审计过程中所无法回避的一个个难题,以及从未有过的艰巨、艰难、风险和挑战。

  与以往的审计不同,它没有现成的模式可以借鉴,因为它实在是太中国化太中国特色,是只有中国才有的一种审计形式,这决定了它只有在实践中摸索前进。以往的审计更多的是对单位而不对具体人,而经济责任审计,它直接面对的不仅是单位,而且是一个个具体的责任人,是一个个有权有势有威的领导干部。在经济责任审计还没有成为一种普遍制度的情况下,在相当程度上,人们对它还存在某种偏见甚至是误解的情况下,在我们这样一个“官本位”色彩还很浓重的社会环境下,要对权力和权威者进行审视、检查,甚至通过审计要对其说“不”,这实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它首先就需要勇气、魄力和胆识。同时,面对被审计对象,审计机关要对每一位被审计者的经济责任作出评价,它要对每一个审计结论负责。而在目前各方面工作、各方面法律法规还不够健全完善、不够规范的情况下,审计到底怎样把握,怎样审,审什么,对被审计者怎样评价,评价什么,以及对审出的问题怎样界定和确认责任等等。作为一项制度,它审计和评价的结果,将直接关系对干部的使用,将直接关系对被审计单位的影响,甚至直接关系领导干部的政治生命。可以说,能不能客观公正地审计,能不能真实准确地反映、确认和评价被审计者的经济责任,成为了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关键。对于审计机关而言,真正做到这一点,除了胆识和气魄,同时还需要政策思想、策略水平以及高超的技能和过硬的本领。那么,现有的审计人员数量、素质、审计水平能不能胜任?所有这一切,都清楚地意味着审计机关在整个审计过程中必然要承担的巨大责任、风险以及它为此必然要作出的巨大努力和付出。

  面对压力,以国家最高审计机关审计署为首的各级审计机关和广大审计人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时代精神,顾全大局,迎难而上,勇敢地担起了历史和时代的重任。他们为审计能够在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中尽职尽责发挥作用而感到欣慰。

  1999年6月,审计署在为贯彻两个暂行规定向各级审计机关发出的通知中,曾写着这样一段话:“各级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要从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贯彻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高度充分认识落实两个暂行规定、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使命感,克服‘怕麻烦’、‘怕风险’和‘怕得罪人’的思想,提高贯彻执行两个暂行规定的自觉性,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今天看来,这些话既是对当时的一些思想认识和现实问题的反映,更是审计机关在承担这项任务时的表态和决心。

  积极试点,深入研究,加强协调,稳步推进,从对县以下领导干部的审计,到对地厅级,逐步又发展到对省部级领导干部的审计试点。几年过去了,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历程中,无论是两办出台的两个暂行规定,还是审计署颁发的对贯彻两个暂行规定的实施细则;无论是五部委联席会议,还是多次召开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座谈会、研讨会;无论是以五部委名义提出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指导意见,还是审计署就有关情况的通报以及关于开展工作的一系列意见办法,所有这些都不可否认,这是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实践基础上的总结提高,体现着这项工作的发展前进。而这发展前进的每一步中,不可否认都凝聚和体现着作为冲在经济责任审计最前线的各级审计机关和广大审计人员为进行这项审计工作,推进这项制度所作出的不懈努力和所倾注的大量精力和心血。

  或许人们并不知道,在审计机关所有这些努力中,有三点是他们始终都不敢忽视和懈怠的,那就是:政策的把握、审计质量的控制和审计机关自身的廉政建设。用李金华审计长的话说,这些都是审计赖以生存的基础,直接关系审计的成败,尤其审计质量和审计机关自身的廉政建设,那是审计的生命线,是搞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前提,也是防范审计风险的最要害之处。

  所以,这些年各级审计机关,尤其是作为最高审计机关的审计署,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特别注重经验的总结,特别注重对审计工作思路、方式、方法的研究和调整,特别注重对相关的法规制度、政策措施、实施办法、评价指标体系以及审计程序及其运作、审计报告结构及其写法等等实际问题的探索研究,促使这项工作不断向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以及向更高层次发展。同时,更多的还是在审计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政策界限的把握上,不断地加强研究,不断地提出指导性意见,不断地推进这项工作健康顺利地发展。

  所以,这些年审计机关始终把审计质量的控制和把握作为重要步骤,从制度和程序上加以研究规范,并贯穿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全过程。从审前调查、审计方案制定、审计内容确定、审计取证、审计报告等各个环节,要求实行分级负责、相互牵制,把好审计复核关,建立审计人员责任追究制。在审计过程中,要求对每一个问题的事实认真认定,对每一个审计结论认真推敲,对每一份审计报告认真研究,对每一个不同意见认真对待。要求对每一个审计结论负责,对每一位被审计对象负责,对每一份审计报告负责,对组织对党和人民负责。

  所以,这些年,审计机关始终把对审计人员的思想业务培训,提高自身素质以及审计机关的自身廉政建设,作为至关重要的工作来抓,从来不敢有丝毫怠慢。李金华审计长常说,什么是最大的审计风险?最大的风险就是对被审计对象的重大问题该发现而没有发现,该处理而没有处理,从而留下隐患。他特别强调,经济责任审计的风险,不仅仅是审计机关自身的风险,因为审计意见不当,还会引发用人上的风险,由此给党和国家的事业造成损失。因此,这些年,从最高审计机关审计署开始,始终如一地强调依法履行审计职责不放松,始终如一地强调加强“人、法、技”建设不放松,始终如一地加强对审计人员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不放松,始终如一地强调严格执行审计机关的廉政纪律不放松。

  所以,这些年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得到快速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的同时,审计机关的工作和他们严格依法履行职责无私无畏的精神以及廉洁扎实的工作作风,也得到了各级党政领导和社会各界,甚至是被审计对象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可以肯定地说,在人大代表们对审计报告的肯定中,在“审计风暴”赢得人们的一片叫好声中,这其中也包含着对经济责任审计的喝彩。

  今天,当回过头去,认真总结和审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发展历程时,我们完全可以欣慰地说:在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中,审计机关是尽了力的,审计机关确实是好样的!

                                              任重道远

  经济责任审计,作为一种制度,应当说它还仅仅是开始,但是它已经显示出了强大的生命力和威慑力,它已经在干部管理监督和对政府以及企业领导人的行政行为和经济行为的约束中开始发挥作用。

  某省一个正厅级干部,正准备被提为省部级领导,在有关部门对其考察时,听到的是一片赞扬声。可是经过经济责任审计却发现他有严重的违法违纪问题。结果,不仅没有被提拔,反而因为触犯了刑律被判刑6年。由此案牵出15名涉案人员,7人被捕,8人受到处理。其中涉及正厅级干部2人。

  某省审计机关在对一位拟提拔的某单位主持工作的副职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时,接到举报反映该同志有个人经济问题和私设“小金库”问题。经过对其全面细致的审计,不仅没有发现问题,而且还由此“审”出了一个一心为公的好干部。根据审计结果,省委、省政府很快将其由副职任命为正职。通过经济责任审计不仅保护了干部,而且树立了正气,推动了工作的开展。
 
  这仅仅是无数个经济责任审计中两个小小的案例,但毫无疑问,它说明经济责任审计首先为干部的任免提供了依据,成为了选拔任用干部的一个重要的手段和关口。正如有人所说,在干部选拔任用上,通过经济责任审计实际是帮助把了“三关”:一是任前“选贤关”。对拟提拔干部进行审计,使廉洁勤政、政绩突出的得到肯定受重用,使政绩平庸者受到促进和鞭策,使有问题未过审计关的免职调离,使违法违纪者受到惩处。从这个角度说,经济责任审计一方面是把关,同时,它也起到了用人上的导向作用:凭实绩论英雄,凭能力靠实干求进步。二是任中“警示关”。结合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和年度考核,尤其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有重点地进行审计,使有问题的及时处理或诫勉,使没有问题的得到澄清或防范。同时,对于督促领导干部加强对各方面工作的严格管理,认真履行职责也起到了促进和提示作用。三是离任“交接关”。对离任干部进行审计,使走者清楚,使接者明白。上一任的问题,对下一任也是警示。防止了离开的一走了之,避免了新官不理旧账。

  未经审计的干部不予使用、不予提拔,凡拟任用提拔、调离的必须过审计关,这就是作为一种制度的力量。

  有信息显示,从1998年至2003年,全国各级审计机关共对202585名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经审计提拔15402名,免职15315名,降职2240名,撤职1044名。有1549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有3872人被移送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

  经济责任审计实际是单位审计的人格化,它更强调更注重对主要领导者个人责任的追究或确认,这对于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廉政意识、管理意识以及投资决策和管理行为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都是极大的促进。经济责任审计虽然审的是一个人,但这个人是一个单位的“一把手”,这实际是对他所在政府部门或企事业单位经济行为、行政行为、经济状况、经济效益、效率、效果以及管理水平的一个综合性检查,所以,它同时对于促进干部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对于促使政府行政行为和企业经济行为的公开透明都是极好的促进。

  某省对50多个部门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查出虚报政绩水分金额达14亿多元。根据审计结果,当地党委和政府对16个问题严重的部门领导进行了通报批评,对4个部门的主要领导进行了调整。某省对19名厅(局)级领导干部进行审计,查出其中13人有重大违法违规问题,金额近10亿元。根据审计结果,省委、省政府依法作出处理,有的被追究刑事责任,有的受到党内或行政警告处分,审计情况在全省有关范围进行通报。审计一个,促进了一片;审计一点,带动了一面;审计部分,警示教育了全体。通过审计,一批腐败分子受到惩处,一批干部得到保护和解脱,对有问题的及时警示促使整改,对没有问题的促进防范。这就是机制的作用,这就是作为一种制度的威慑力。

  一项审计,几个部门协同作战;一个审计结果,几家共同利用,共同发挥作用。这既是经济责任审计的中国特色之所在,也是这项监督制度在实施中,之所以有力度有生命力的重要原因之所在。

  由组织、纪检、监察、人事、审计等部门共同组成的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可以说,它已经逐步成为一种监督机制在发挥作用。对于审计结果几个部门根据职能从不同的角度加以充分利用:组织部门用于干部管理选拔任用,纪检部门用于对干部的教育警示,监察部门用于对干部的廉政督察。不少地方都建立了由党委政府领导下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利用制度。如审计通报制度、整改情况报告制度、跟踪检查审计决定落实制度、审计谈话制度、诫勉制度等等。 

  或许无论哪一种制度其形式并不重要,而重要的是,以经济责任审计为手段,它实际是打造了一个对领导干部进行经常性管理和监督的平台,一个从制度上不断地对干部进行教育、提醒,促使干部不断增强责任意识,从而不断增强认真履行职责自觉性的平台,一个从机制上监督制约权力、防范权力滥用的平台。这就是所谓制约权力,关口前移,防患未然。不能不说,这是一个很有效的办法。

  一位接受过经济责任审计的省部级领导干部,面对多份有关他个人经济问题的举报,面对许多反映他个人经济问题的是是非非,他曾经感到十分沉重和苦恼。通过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机关对举报信和有关群众对他反映的主要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后,审计报告作出了“没有发现该同志个人经济问题”的结论。他说他非常感谢审计,感谢审计还给他一个清白。他说他十分珍视这个审计结论。

  一位接受过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的厅级领导干部说,通过经济责任审计,能够及时发现领导干部经济行为的过失,使事业不致受更大损失,起到了“校正器”作用;可以及时发现管理上的缺陷和漏洞,通过采取相应的措施强化管理,起到了“推进器”作用;可以及时发现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苗头问题,是对干部成长的关心爱护,起到了“警示器”作用。

  一位接受过经济责任审计的县级领导干部,他称经济责任审计实事求是评价领导干部的功与过、是与非,是激发领导干部干事业的“导航员”,是客观公正评价干部业绩和管理水平的“裁判员”,是防范和惩治腐败行为的“侦察员”,是促使干部廉洁自律的“辅导员”。

  一名正在监狱服刑的曾经的领导干部说:当初如果有人不断提醒我,如果经常给我敲警钟,如果我们的制度很健全有效,我今天……。

  人们渴望秩序,渴望规范,渴望制度,渴望机制。正如有人所说,一个好的制度,可以使坏人变好,一个不好的制度或没有制度,可以使好人变坏。

  所谓秩序和规范,实际就是在一种制度和一种机制约束下,人们的行为有所遵循,而这种遵循,不会因某种改变而轻易改变,不会因某种随意而产生失误。权力是容易膨胀的,特别需要通过某种制度来加以约束、监督。但是现实也证明,仅仅有制度也还是不够的,因为再好的制度,没有得到很好执行,也是没有意义的。一种好的制度,只有再建立或形成一种保证制度得到落实的制度机制,这样通过机制的强制力,才能促使好的制度真正得到有效执行和落实。或许,经济责任审计正是从某个方面给了我们这样的启示。

  作为一种制度和机制,经济责任审计还有待不断完善,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还有很多的工作要做。路在前方,任重道远。但我们有理由坚信,它一定会越走越好,越干越精彩!(本报特约记者 刘玉慧) 

来源:中国审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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