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十堰市人事局获息,根据鄂人[2004]4号和十人字[2003]11号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正式发文将市经济责任审计局等15个市直单位正式纳入公务员制度管理。
十堰市经济责任审计局是根据中办发[1999]20号文件精神,经市编委于2001年批准成立的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全市副县级以上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在市委、政府重视支持和成员单位密切配合下,我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在干部监督管理、领导班子执政能力建设以及源头治腐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已被省委、省政府唯一推荐为中纪委、中组部等五部委表彰的全国经济责任审计先进地区的市州。此次将市经济责任审计局纳入公务员管理,将更好地加强经济责任审计队伍的规范管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监督作用,促进经济责任审计公正公平执法,推动依法行政,为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服务发挥应有的作用。 (十堰市经济责任审计局何仁权)